營業稅:係計對在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之行為課稅。一般稅率5%。
營利事業所得稅:每年結算營利事業所得,依所得稅法繳納所得稅。目前為17%。 所得稅暫繳:府為財政需要,先行收取當年度營所稅。(依上年度營所稅繳納稅款半數收取) 兩稅合一:營利事業階段已繳納之營所稅,可用以扣抵股東應納之綜合所得稅。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簿設置記錄/股東可扣抵稅帳戶變動明細表 盈餘是否分配之規劃判定及分配作業/股東股利憑單之填寫與申報 董監事酬勞、員工紅利之扣繳憑單申報與計算 未分配盈餘是否加徵10%之計算與申報 所得稅扣繳及申報:所得稅法規定,扣繳單位於給付納稅義務人所得時,即應扣取所得稅款,並於規定時間內向國庫繳納,加總全年給付資料,並依規定填寫扣(免)繳憑單,在時限內將各項扣繳書表向稽徵機關申報後,將扣(免)繳憑單交所得人 |
聯佑會計師事務所 新北市24159三重區重新路5段609巷20號5樓之11
Tel:02-7716-8783 Fax:02-7716-8782 電子信箱:nz.cpas @gmail.com
Tel:02-7716-8783 Fax:02-7716-8782 電子信箱:nz.cpas @gmail.com